香港有限公司之種類
私人有限公司
於香港的有限的公司是被公司法所管理。公司章程是公司的主要的合法的文件, 它說明公司的 權力和公司內部的規則。公司章程等文件需
於公司成立前提交到公司註冊署 ( CR ) 進行審批。 於CR審批核准后,CR 將發出公司成立
證明書, 該公司方為註冊成立為一法定實體。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的基本結構要求為至少 1 名股東, 1 名董事及 1 名公司秘書。秘書和公司註
冊地址必須在香港境內。
本司將提供 2 種類型的公司成立方式︰按客戶 要求全新設立自選公司和
購買現成空殼公司。 按客戶要求設立公司的 方法將按客戶不 同的要求 (如股份結構, 股東/董事數量,公司章程章
節等)而作出修改並提交公司註冊署進行 審批成立。而購買現成空殼公司則是由貴司/閣下選擇
本司準備好的公司名字列表中買一個現成的公司。這些公司之法定股本為 10,000 股而每股為
HK$1並發行了 1 股。現有的認購人 將轉移發行的 1 股到 1 名新的買主。這途徑
是成立公司 的最快方法。
擔保有限公司(Limited by Guarantee)
除私人有限公司外, 部份客戶可能要求成立設立香港擔保公司, 其一般成立之目的包括擴展教育/培訓(如協會或公會等),
宗教, 扶貧, 環境保護保育, 信託 或公益基金, 社會公益等.. 大部份之擔保公司 均為
非牟利組織或團體 ("NPO")。但該等組織或 團體不一定為 認可慈善
機構團體, 而 該等機構團體 一般可納入為非政府組織 ("NGO")。
若公司之成立目的主指 為非牟利而對社會有一定幫助貢獻, 本司可協助申請並成立為認可慈善
機構團體(“ACI”)。
香港擔保有限公司的基本結構要求為至少 2 名股東, 2 名董事及 1 名公司秘書。秘書和公司註
冊地址必須在香港境內。
按此處獲取更多資訊 !
協助申請為認可慈善機構團體 ("ACI") / NPO
若閣下巳於香港成立有限公司而該公司將以非牟利運作, 並欲轉為 慈善機構團體; 本司可協助申請認可慈善機構團體
(“ACI”)。按此處獲取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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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將準備並提供申請所需文件及按資料及實際情況修改公司章程 (M&As) 用以乎合該申請。
本司宗旨為提供一系列綜合服務與香港及海外客戶,若
台端對此項服務 感興趣 或商討個別個案, 請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