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於
香港 成立公司
香港之開放形經濟體系於全球上為之突出. 於法制上採用以英國之法律為基礎,
因而較受 海外人士 所熟識. 自 九七年回歸中國後, 於 香港本地居民之權益 及於營商上發生
極少改變.
香港 眾所周知 為世界上其中 一個可靠及有效率之財經中心. 其中之好處為無外匯管制, 健全之法規,
良好之交通通訊網絡. 因而香港於全球上擁有必定之競爭力並繼續增長.
自中國加入世貿後, 香港之角色尤為重要, 於金融中心上成為中國, 香港及世界之中介面.
簡單及低稅制
香港之稅務系統於全球為其中一個簡單並易明白運作之地區. 收入稅項 (如: 薪俸稅, 利得稅及物業稅)
均一般採用香港所得之收入予以評稅為基準. 印花稅則一般以轉讓/執行票據/文件之相關 其香港資產
予以評估. 於香港, 資本得益及股票股息不予收取稅項. 另外, 香港之標準稅率於比較其他國家及地區相對為低.
若該公司之業務為海外並其中央決策亦非在於香港, 該公司之海外利潤一般可獲豁免交納香港利得稅(需以稅局最後審評為準).
認可質素之財專人士及機構
當成立公司及選擇國家及地區時, 客戶須考慮其地區是否能提供所需之專業人員以協助公司之持續
業務及增長. 該國家地區需具有優質及認可之專才, 如本司之人員擁有國際認可之會計師資格,
這可 減少客戶於成立公司時之程序出錯 或 影響成立公司時之決定.
通行及類似之法規模式
香港之公司法 基本是以英國之公司法為藍本, 其法規與大多之發展國家類似, 客戶可容易接受及理解.
沒有本土人士要求
香港之私人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股東人數為 1 名 (它同時兼任), 並沒有本土人士之要求或限制.
因此, 海外客戶及人士均可出任該公司董事並擁有其股票, 且可於客戶之國家地區管理該公司之業務.
為中國業務之橋樑
很多客戶 / 海外客戶 均會考慮以香港公司為控股公司 於國內投資. 於國內公司審核時之程序及文件等
相對上比較快捷及成本相對低.
特點
本司現列出下列香港私人有限公司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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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宗旨為提供一系列綜合服務與香港及海外客戶,若
台端對此項服務 感興趣 或商討個別個案, 請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