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為中國人民共和國之特別行政區。其法律及稅務系統以英式加以改善用於香港環境。香港乃
通往中國之橋樑,因而很多客戶均選擇香港公司作國內投資及用以海外收益以免交香港利得稅為 目的(海外收益免稅須按稅所最終決定)。香港之稅率一般與其他地區相比為低。香港私人有限公
司之註冊資金為 HKD10,000 [
背景資料
- 英文內容]
全新成立自選私人有限公司可使客戶:-
- 於海外收益上免除香港稅項 (須以最佳稅所評審為準)
- 若使用代理人服務, 董事 / 股東之資料可保持隱私
- 可註冊以中文公司名稱
- 於國內投資被廣範使用
- 可用公司名義持有其他公司股票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之基本要求:-
- 一名股東 (可為公司或個人,本地或海外人士均可)
- 一名董事 (可為公司或個人,本地或海外人士均可)
- 一名秘書 (須於香港)
- 委任公司之香港執業會計師 (可日後委任)
- 維持香港之公司註冊地址
- 申請商業登記證
- 每年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及僱主僱員薪金報表
- 提交每年之審計報告予股東接受
- 舉行每年之週年大會
- 提交每年之週年報表說明公司之董事,股東,秘書及發行資本分配等
-
計劃 A 為 單獨成
立有限公司(不包括公司秘書及香港註冊地址服務) 之客戶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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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 B 擴展到一些海外客戶或
本地客戶能於香港有一個點或地址為方便達到香港法例 之要求。計劃 B1 為選用本司之成立公司及香港註冊地址服務;
而 計劃 B2 為選用本司 之公司秘書服務 (但不須香港註冊地址)。
-
計劃 C, 商戶主要希望
將自己的時間集中 於業務方面,公司法例要求之文件 處理,技術 知識及文件遞交時間等將交給本司來準備及處理,以
避免罰款等。此計劃包括成立公司, 提供公司秘書及香港註冊地址服務。
客戶當然可選擇個別按本身要求之單獨或組合服務。
優惠計劃
- 私人有限公司 |
A |
B1 |
B2 |
C |
全新成立自選公司
(HK$) |
$4,800 |
$6,300 |
$7,300 |
$8,100 |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股本.10,000
股 並
發行 1 股 @H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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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性註冊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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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年申報表準備及彙存 |
折扣 |
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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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註冊地址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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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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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秘書服務 |
不適用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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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計劃請附加政府商業登記費 (HK$450),若選計劃 B2 或 C,請附加政府週年報表費用及雜費
(HK$150) (政府費用按公告為準)。
-
本地本港客戶選擇 計劃 B1
或 C,
須附加 HK$200
信函郵遞年費。
-
海外客戶選擇任何計劃,須附加
HK$600 成立時文件簽名之快遞費 及 HK$300
電匯之香港銀行 手續費. 若選擇 計劃 B1
或 C,
請再附加 HK$1,500
信函郵遞年費。
- 以上服務/推廣計劃巳包括公司成立證書(巳支付成立證書政府費用),
公司章程,公司股 票,公司秘書文件,公司印章及袋裝公司金屬印.
- 成立公司服務包括準備文件委任
2
名董事及 1
名公司秘書, 轉讓 1
股巳發行之股份 [若為購買 現成公司],通知公司之香港註冊地址,申請商業登記證等..,
若貴客戶欲委任多於 3
名董事或 有多於 1
名股東[若為購買現成公司],本司將收取額外文件服務費用。
-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之最低要求:
每一公司必須有 1名董事,
1 名股東及 1
名公司秘書。 該公司秘書及公司之註冊地址必須位 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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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有限公司(Limited by Guarant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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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私人有限公司外, 部份客戶可能要求成立設立香港擔保公司, 其一般成立之目的包括擴展教育/
培訓(如協會或公會等),宗教,扶貧,環境保護保育,信託或公益基金, 社會公益等.. 大部份之擔保
公司均為 非牟利組織或團體 ("NPO")。但該等組織或團體 不一定為
認可慈善 機構團體,而該等 機構團體 一般可納入為非政府組織 ("NGO")。
若公司之成立目的主指 為非牟利而對社會有一定幫助貢獻, 本司可協助申請並成立為認可慈善機構
團體(“ACI”)。
香港擔保有限公司的基本結構要求為至少 2 名股東, 2 名董事及 1 名公司秘書。秘書和公司註冊
地址必須在香港境內。
其他增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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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宗旨為提供一系列綜合服務與香港及海外客戶,若
台端對此項服務感興趣或商討個別個案, 請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