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一個海外豁免公司 (Exempted Company)
允許擁有人基於 "私隱" 的情形下控制自己的 全部財產。本司專門成立設立
巴拿馬 ( PANAMA ) 公司。巴拿馬為最初容許使用海外公司作稅 務策劃之國家, 客戶可通過巴拿馬公司於巴拿馬境外進行之業務
及營商將可豁免稅收。通常一標 準的豁免公司需有 3 名人員 (該 3 名人員可為董事)
並法定股本為美金 10,000元。
[
背景資料 - 英文內容]
成立全新自選公司, 可為閣下 / 貴司帶來下列好處及優點:-
- 離岸公司操作 豁免 公司是沒有稅項的
- 股東和董事可隱藏身份
- 沒有本地的董事,本地會議舉行或週年報表提交等需要
- 不記名股票是非常普通的
- 可以一個股東單獨擁有
- 允許持有其他 巴拿馬公司股票
- 沒有舉行週年股東大會的要求
- 沒有審核財務報表的要求
全新成立設立公司費用
|
HK$11,000
|
- 上列費用巳包括首年巴拿馬
政府成立費用及巴拿馬 註冊代理費用,但 郵遞及 長途電話等(若適用),
並未包括於上列費用內. (巴拿馬政府費用按公告為準)
-
海外客戶須附加 HK$600 成立時文件簽名之快遞費 及 HK$300
電匯之香港銀行手續費.
-
若客戶註冊/所選之公司附有中文公司名稱, 則須另附加 HK$1,000
- 以上服務費用巳包括公司成立證書政府費,
印刷公司章程, 股票, 公司冊文件及公司印章等.
- 成立公司服務包括準備文件委任
3 名董事, 登記 1-3 名股東及發行公司股份等.., 若貴客
戶欲委任多於 3 名董事或 有多於 3 名股東, 本司可因應情況收取額外費用.
- 成立公司之最低要求:
每一公司最少有 3 名董事及 1 名股東. (股東可以以不記名方式持有公司,
但有部份銀行不 接受不記名方式持有公司之公司開立銀行賬戶)
- 每年年費:HK$5,800
(以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