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设立自选公司
-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
本司将提供 2 种类型的公司成立方式∶按客户
要求全新设立自选公司和
购买现成空壳公司。 按客户要求设立公司的 方法将按客户不
同的要求 (如股份结构, 股东/董事数量,公司章程章
节等)而作出修改并提交公司注册署进行 审批成立。而购买现成空壳公司则是由贵司/阁下选择
本司准备好的公司名字列表 中买一个现成的公司。
成立全新自选公司可为阁下 / 贵司:-
- 创立阁下之特定公司名字
- 设立阁下要求之公司资本结构
- 改变改动公司章程内之一部份细节
- 登记阁下认购股本及董事名字于公司章程内
- 无须进行配股及转股之程序
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结构要求为至少 1 名股东, 1
名董事及 1 名公司秘书。秘书和公司注册 地址必须在香港境内。全新自选成立香港私人有限公司之标准注册资本为
10,000 股并每股金 额为HK$1 因而总额为 HK$10,000。
客户于成立公司时亦可调高此注册资本额,但须另加政
府资本费。
欢迎参阅
收费详情。阁下请填妥
成立公司
订购表,连同
要求之文件(如身份证明/地址证明等..)
及汇款资料至本司,本司将于过程中按时准备(或要求客户准备)其他文件(若需要),本司收悉后
很快与阁下联系。
本司宗旨为提供一系列综合服务与香港及海外客户,若
台端对此项服务 感兴趣 或商讨个别个案, 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