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个豁免公司 (Exempt
Company) 允许拥有人于 20 年内豁免缴纳当地税款。
本司专门 成立设立 开曼群岛 ( CAYMAN ISLANDS
) 公司。开曼群岛位于中美洲加勒比海,非开曼群岛居
民可通过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于开曼群岛 境外进行之业务
及营商将可豁免税收。通常一标准的豁免 公司之法定股本为美金
50,000元。[
背景资料
- 英文内容]
成立全新自选公司, 可为阁下 / 贵司带来下列好处及优点:-
- 离岸公司操作豁免公司是没有税项的
- 股东和董事可隐藏身份
- 没有本地的董事,本地会议举行或周年报表提交等需要
- 可发行不记名股票
- 可以一个股东单独拥有
- 允许持有其他开曼群岛公司股票
- 没有举行周年股东大会的要求
- 没有审核财务报表的要求
全新成立设立公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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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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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列费用巳包括首年
开曼群岛政府成立费用及 开曼群岛
注册代理费用,但 邮递及 长途电话等(若适用),
并未包括于上列费用内. ( 开曼群岛政府费用按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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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客户须附加 HK$600 成立时文件签名之快递费
及 HK$300 电汇之香港银行手续费.
- 以上服务费用巳包括公司成立证书政府费,
印刷公司章程, 股票, 公司册文件及公司印章等.
- 成立公司服务包括准备文件委任
1-3 名董事, 登记 1-3 名股东及发行公司股份等..,
若贵客 户欲委任多于 3 名董事或 有多于
3 名股东, 本司可因应情况收取额外费用.
- 成立公司之最低要求:
每一公司最少有 1 名董事及 1 名股东.
(股东可以以不记名方式持有公司, 但有部份银行不
接受不记名方式持有公司之公司开立银行账户)
- 每年年费:HK$15,000
(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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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