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绍尔群岛 ( MARSHALL ISLANDS
)之海外公司, 如非本地居民公司 Non-Resident-Domestic
Corporation ("NRDC"), 于商业架构上非常重要;
若客户于海外业务架构上不采用 NRDC或 国际 商业公司
("IBC"), 该客户可能需要寻求财税专业人士予以提供意见.
其中数以千计之公司因业务操 作上不会转变更改其现架构.
客户需考虑使用NRDC 或 IBC 之有效性 及 用途性.
其中包括: 成立国家地区之政治稳定性; 交通通讯网络;
专才及技术支援; 国家地区之声誉; 以及 与国际法规标准接轨等,
马绍尔群岛为其中之一.
方便灵活
马绍尔群岛 提供客户方便灵活, 于成立公司时可发行记名股票,
不记名股票 或 两者同时发行. 现很多 国家地区巳禁止或有限制地发行不记名股票.
再者, 于马绍尔群岛之非本地居民公司 NRDC, 公司大刚
将存档于当地政府, 但公司章程之内部管理章节则不用存档,
客户于修改内部运作章程时较为方便.
认可质素之财专人士及机构
当成立公司及选择国家及地区时, 客户须考虑其地区是否能提供所需之专业人员以协助公司之持续
业务及增长. 该国家地区需具有优质及认可之专才,
如本司之人员拥有国际认可之会计师资格, 这可 减少客户于成立公司时之程序出错
或 影响成立公司时之决定.
类似相孰法规模式
马绍尔群岛之公司法 基本是美国德拉华洲 之公司法为蓝本,
因而大受美国客户所欢迎, 而其法规与 大多发展国家类似,
客户可容易接受及理解.
快捷
一般 NRDC 公司可于 1 个工作天成立, 且可正式运作,
但所有公司之文件及印章等需 1 星期完成. 若时间因素为之重要,
本司可提供特快服务 (假设客户巳提供所须资料,
身份证明文件及本司巳收妥 客户之服务收费),本司可于
3 个工作天, 不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准备好文件(不包括公司印章)
及安排客户于香港之银行同时签署文件 及 银行开户文件,
若客户未准备于香港银行开户, 本司可于 第3天快递文件至海外予客户签署文件.
若客户须要认证文件, 客户可成立公司时同时提出此项要求
(另作收费) 该等文件亦可于 第 3 个工作天完成.
特点
本司现列出下列香港私人有限公司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