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个非本地居民公司 Non-Resident-Domestic
Corporation ("NRDC") 允许拥有人基于
"私隐" 的情形下控制自己的全部财产。
本司专门成立设立 马绍尔群岛 ( MARSHALL ISLANDS
)公司。马绍尔群岛位于印尼及夏威夷中间,非马绍尔群岛居民可通过马绍尔群岛公司于马绍尔群岛
境外进行之业务 及营商将可豁免税收。[
背景资料
- 英文内容]
成立全新自选公司, 可为阁下 / 贵司带来下列好处及优点:-
- 离岸公司操作 NRDC 公司是没有税项的
- 股东和董事可隐藏身份
- 没有本地的董事,本地会议举行或周年报表提交等需要
- 可发行不记名股票
- 可以一个股东单独拥有
- 可设立注册中文公司名称以方便及减省翻译等时间及成本
- 于国内巳广泛接受为信誉良好之离岸国家之公司
- 允许持有其他 马绍尔群岛公司股票
- 没有举行周年股东大会的要求
- 没有审核财务报表的要求
- 客户可注册/所选之公司附有中文公司名称(须另附加
HK$1,000)
全新成立设立公司费用 |
HK$9,900 |
- 上列费用巳包括首年马绍尔群岛政府成立费用及马绍尔群岛
注册代理费用,但 邮递及 长途电话等(若适用),
并未包括于上列费用内. (马绍尔群岛政府费用按公告为准)
-
海外客户须附加 HK$600 成立时文件签名之快递费
及 HK$300 电汇之香港银行手续费.
-
若客户注册/所选之公司附有中文公司名称,
则须另附加 HK$1,000
- 以上服务费用巳包括公司成立证书政府费,
印刷公司章程, 股票, 公司册文件及公司印章等.
- 成立公司服务包括准备文件委任
1-3 名董事, 登记 1-3 名股东及发行公司股份等..,
若贵客 户欲委任多于 3 名董事或 有多于
3 名股东, 本司可因应情况收取额外费用.
- 成立公司之最低要求:
每一公司最少有 1 名董事及 1 名股东.
(股东可以以不记名方式持有公司, 但有部份银行不
接受不记名方式持有公司之公司开立银行账户)
- 每年年费:HK$5,100
(以公告为准)
|